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建设方案》解读如下:
一、《建设方案》起草背景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成为目前全国唯一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2019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20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依托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活、带动作用强的开放型园区,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以下简称“试验示范区”)为依托,积极争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2020年12月29日,根据省自贸办《关于开展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工作的函》,试验示范区成功入选第一批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名单。2021年5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普洱市联动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快推动试验示范区与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建设方案》。
二、《建设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到2023年,建立绿色发展的制度框架,先行先试一批重大开放创新举措,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云南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的功能、质量和效益,复制推广一批绿色发展经验做法,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建成生态环境质量一流、投资贸易便利、交通物流通达、要素流动自由、金融服务创新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试验示范区。
(二)实施范围。试验示范区为普洱市全域,核心区为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3个区块约51.18平方公里。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两示范一胜地”总体目标要求,从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创新绿色产业经济体系、加快沿边开发开放、促进发展要素聚集4个方面制定了15条联动创新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包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发展3个方面内容。二是创新绿色产业经济体系,包括探索绿色发展新机制、大力推进生态和环境保护、探索产业绿色发展新路径、开展低碳试点市建设4个方面内容。三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包括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大通道、高水平推进沿边开发开放、探索产业联动机制与模式3个方面内容。四是促进发展要素聚集,包括加大赋权放权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推动“数字化”赋能经济发展、营造国际化人才环境、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方式5个方面内容。
(四)组织保障。为推动建设任务措施的落地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支持、经验总结4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 http://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01-/2022-0105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