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首批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工作,吸引更多留学人员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明确分三个等次对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项目择优给予经费支持,一等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二等项目给予30万元资助、三等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情况,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数量。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办企业的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
(链接:2023年度云南省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请访问互联网https://hrss.yn.gov.cn/zjgl/;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申报人员及其创办企业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报人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学习1年以上,或具有1年(含)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及我省重点发展行业领域优先支持;
4.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6.企业在滇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2022年4月1日期间,带动不少于5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
7.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8.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诚信守法,无犯罪记录。
资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