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高效履职。目前,全面完成33家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872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348项、责任事项35232项。
坚持依法赋权,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严格以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和机构“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为依据,结合《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出台,以及我市深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改革等情况,按程序对全市各级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力、遵循的法定程序、承担的法定责任,进行新一轮动态调整,着力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凡是无合法依据的一律不得列入清单实施,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
坚持权责一致,按照“谁编制谁调整”原则,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动态梳理和细化部门主要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自上而下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逐项规范更新,确保市、县两级部门清单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内容规范、职责边界和管理权限明晰,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有效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确保权责清单的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坚持高效用权,以本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契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新增、取消、整合及要素变更的事项进行逐项清理编制。对844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匹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删减,调整新增503项、修改完善4525项。健全完善权责清单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综合窗口”事项清单等相关联目录清单的协同有序衔接调整机制,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其他清单同根同源、前后联动、一体运行。推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运用到政府日常管理、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
坚持公开晒权,按照“公开透明、便民利企”原则,我市权责清单通过云南机构编制网、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各部门网站专栏、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等线上线下渠道,设置清单导航栏,将各级各部门10类行政职权分类分项进行公开,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264项、行政处罚4305项、行政强制184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奖励23项、行政检查397项、行政确认82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156项。
坚持制度督权,建立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报备制度、事项调整审查制度、函告提醒制度、部门联络员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不定期检查制度等动态调整和管理长效机制,将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纳入审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考评工作,强化对权责清单运行的监督,推动部门形成依清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