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开展预算批复工作,1月27日,用时4天完成省级162家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较法定时限提前了16天,为近年来最快水平。
提前谋划早部署。及时召开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批复布置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时间节点。首次邀请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出席指导,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抓好批复预算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早批复、早下达、早见效。
批复全口径预算。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涵盖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全部资金,完整反映部门全部收支情况,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批复范围,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促投资、补短板、扩内需作用。同步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
严控待分配资金。大力压减待分配项目资金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全部随部门预算批复下达,除省对下转移支付、必要预留清算资金外,原则上全部项目支出随部门预算批复下达至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等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批复下达范围。
借力数字化赋能。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批复功能应用迭代升级,推进与公文管理系统、预算公开系统无缝衔接,构建起预算批复多系统协同模式。对标对表财政部预算批复规范和预算公开要求,将部门预算批复文本格式和附表样式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部门预算批复一键生成、精准推送,有效减轻预算批复工作量。
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深入研究分析省人大年初初步审查27个部门预算草案指出的问题,积极会同各部门拟定整改方案,指导和督促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好省人大审查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确保“应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