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国务院新闻办提供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云南省脱贫攻坚情况。首先,我代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向中央各部委和兄弟省(区、市)对云南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的关怀、关心、帮助、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蓝天白云让人心旷神怡,湖光山色使人流连忘返,被人们誉为“诗的远方,梦的故乡”。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多个方面的原因,云南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难度大,是我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这里,我有一些枯燥但沉甸甸的数字念给大家听一下: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云南有4个,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全省129个县(市、区)中,122个有扶贫任务,有88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27个是深度贫困县。按照国家统计标准,2012年底,全省贫困人口超过88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46.4%,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接近一半。全省贫困发生率超过20%,27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超过30%;贫困人口数量最大的一个州(市)昭通市,贫困发生率曾经超过40%。大家会后要去的怒江州,贫困发生率曾经超过50%,怒江州有一个贫困县福贡县,贫困发生率曾经超过70%。贫困是云南千百年来的典型特征,摆脱贫困,是云南人民世世代代的梦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战。由于云南特殊的贫情,习近平总书记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到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昭通市指导,在昆明会见脱贫难度最大的独龙族干部群众代表。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5年再次到云南考察,又对脱贫攻坚进行督战。今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时指出,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跟全国一样,云南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介绍。
第一、落实精准方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脱贫攻坚初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开启了我国新时代减贫事业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通过这几年的生动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精准方略是云南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的关键所在,是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制胜法宝。
一是始终坚持目标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标准是指挥棒,要始终坚持目标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偏离。我们的摘帽标准,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完成,贫困人口退出主要考核人均纯收入、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饮水安全5个指标,贫困县退出严格执行国家“三率一度”标准。超越“两不愁三保障”范围,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我们在工作中列入巩固要求,包括产业、就业等20个指标。按照退出标准,逐人逐户“五查五看三评四定”,做到了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二是始终坚持精准帮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产业扶贫方面,以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为牵引,推动扶贫产业覆盖建档立卡户达到168.53万户,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168.03万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就业扶贫方面,坚持一手抓外出务工、一手抓就近就地就业,今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到318.19万人,公益岗位聘用贫困劳动力44.3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实施了云南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百万人大搬迁,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壮举。全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6万人、随迁人口50万人,建成集中安置区2832个,现已全部搬迁入住。生态扶贫方面,88个贫困县累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212.81万亩,累计选聘生态护林员17.7万人,带动70万贫困人口脱贫。教育扶贫方面,88个贫困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依法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健康扶贫方面,88个贫困县县乡村医疗机构全部达标,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现在农村人口看病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0%。农村危房改造方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实施86.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农村饮水安全方面,贫困人口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全部达标。兜底保障方面,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4500元,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50.8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546.26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1万残疾人纳入了扶贫对象。
三是始终坚持精准退出。严格考核评估,严格退出程序。以“户户清”为抓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实到户精准帮扶措施,确保真脱贫、脱真贫。以“村村清”为抓手,创新“六清六定”工作机制,做到县有项目库、村有施工图,全面补齐短板,确保贫困县、贫困村高质量出列。
第二、落实“省负总责”,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中央明确要求,脱贫攻坚要全面落实“省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一切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实行省、市、县、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以上率下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制定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军令状”。省级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头挂县包村帮户,293家省级和驻滇单位、1.5万个州(市)县单位挂包贫困县、贫困村,75万干部与贫困户结“穷亲”。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对标对表中央政策,及时出台349个政策文件,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构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规范的政策体系。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累计达259.76亿元。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机制,省级以上整合资金累计达到1841.22亿元。
五是强化攻坚力量。全面落实“尽锐出战”要求,选优派强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持续加强驻村扶贫力量,累计选派4.85万名第一书记、21.61万名驻村工作队员。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各类监督力度,加强考核评估,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第三、落实大扶贫格局,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一是中央部委倾力支持。国务院扶贫办对云南脱贫攻坚全程指导,中央投入云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达556.65亿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国第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云南易地扶贫搬迁全力支持;教育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分别牵头联系滇西边境片区、乌蒙山片区、石漠化片区,牵头协调推进片区脱贫攻坚,发挥部委优势,给予片区倾斜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居全国第一;自然资源部安排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量居全国第一;交通运输部对“直过民族”和沿边、抵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给予特殊支持;国家林草局安排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居全国第一;中央定点扶贫云南的单位从27家增加到53家,共投入资金234.05亿元,选派干部924名。
二是兄弟省市真情帮扶。上海市、广东省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分别投入帮扶资金105.64亿元、30.97亿元,引导企业在云南投资162.03亿元,建成26个产业园区,援建698个扶贫车间。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51.43万人次,帮助支持12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加大人才支持,累计选派837名干部、3680名专业技术人才赴云南帮扶,280家医院与我省259家医疗卫生单位、413所学校与我省422所贫困县学校结对帮扶。
三是民主党派既督又帮。农工党中央深入攻坚一线调研103次,帮扶款物1亿多元,协调引进一批投资合作项目。8个民主党派云南省委实施“同心圆梦彩云南·聚力脱贫攻坚战”行动,既全程监督,又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烟公司、云南烟草专卖局等企业集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投入帮扶资金82亿多元,助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
五是各级干部拼搏奋战。广大扶贫干部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投身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在攻坚中学会攻坚,在战斗中学会战斗,不少同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全省170多名党员、干部牺牲在脱贫攻坚战场上,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担当,锻造了红土高原上的精神丰碑。他们的事迹常常让我们夜不能寐、难以忘怀。
云南脱贫攻坚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缩影。在脱贫攻坚生动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这场伟大战役,集中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坚定信念,充分印证了中国共产党无比坚强的领导力和强大的组织动员力,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中华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团结伟力。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