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齐抓共管、凝心聚力,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取得积极有效进展。
一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普惠性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完成214所幼儿园项目建设,增加普惠学位4.5万个。儿童保健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各级妇幼保健院建设达标率达到93.15%,位列全国第二。建成公共图书馆151个,文化馆149个,省级备案博物馆(纪念馆)186个,美术馆9个,非遗中心2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458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4652个。
二是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136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到城乡适龄妇女,妇女“两癌”死亡率波动下降。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有效落实,2023年实现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3.76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7.97万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全面推进,全省体育场地面积提升至近1.2亿平方米。
三是保障能力更加稳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效覆盖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兜底能力和保障水平都在显著提高。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为99.28%,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为99.6%,新增残疾人就业14892人,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40元,全省新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4.66万人。
四是水平效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深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延伸下沉拓展,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乡有窗”“村有点”全覆盖,全省16个州市已在银行窗口布点“医保服务站”400余个,办理业务超过16万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便民利民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2181件,受援人达39276人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397件。
五是创新升级成效明显。一些区域在基本公共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信息化、数字化运用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底,全省3977.46万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码,36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718家“双通道”药店实现电子处方流转上线,1614家定点医药机构上线“刷脸支付”,省内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实现“线上办”,群众就医更加便捷高效。通过远程视频公证方式,解决基层边疆群众办理公证业务“有案难办”“无门可投”难题。持续拓展完善“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41项信息共享,预警排查存在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迅速落实帮扶政策。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推动落实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和《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