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云办发〔2021〕3号)精神,省财政厅围绕重点分工任务,结合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特点及改革实际,梳理形成了9方面53项改革目标,督促企业推进改革。
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出台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机构决策、监督作用,按职责权限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根据实际制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健全薪酬考核体系。探索适合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尝试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绩效考核、下属企业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所属单位经营班子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管理、用工计划管理、人才招聘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实现劳动人事管理机制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转变。
二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发展文化数字经济。进一步压减企业法人户数,清退处置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推进公司制改革和“僵尸企业”处置,截至目前,3家企业涉及的15家僵尸企业已出清11家,剩余4家已履行完决策程序,正办理工商、税务等注销手续。
三是形成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修订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监管企业动态发展过程,优化出资人监督机制,把监督做实做细。重视协同监督,统筹出资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监督力量,建立有效的监督协同联动和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