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无疑是近年来国企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而去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正式启动,一方面标志着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已取得较具实质性的进展。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表示,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突破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伴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启动,将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即通过建立和完善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机制,优化和调整混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关系,激活企业运营活力和决策效率等,以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可以预期的是,未来“双向混改”或“二次混改”有望成为新发展方向。
事物的质变,一定会先经过量变的积累。就近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2020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首先,混改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其次,混改有效促进了企业的经营机制的转换;最后,混改也更好地推动了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具体来看,在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累计实施混改4000余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目前,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户数占比已超过70%,比2012年底提高近20个百分点;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4%,引入社会资本超过7000亿元。与此同时,电力、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亦稳步推进,上市公司更是已成为央企混改的主要载体。
再从所有者权益来看,据国资委披露的数据显示,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已由2012年底的3.1万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9.4万亿元,占比由27%提升到38%。另外,中央企业对外参股的企业已超过6000户,国有资本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
李红娟表示,混改不仅包括在国有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以及重组等,也包括通过国有资本参股非公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之间交叉持股的方式实现“双向混改”。当然,在“双向混改”的选择上,未来也需要更多地去运用市场法则推进混改,依法依规审慎推进混改,在混改对象选择、方案设计、股权结构设置,乃至资本退出上都应坚持规范化运行。
在彭华岗看来,这种双向的混改,推动了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培育形成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的“隐性冠军”企业。
但他也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不能片面地以混改的数量、比例、进度、范围等作为国企改革的标识。
作为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领跑者,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稍早前,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董勤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给出的“参考答案”是: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重要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实施“二次混改”。
“所谓的‘二次混改’,其实是相较于前一阶段的混改成效来说的。”在李红娟看来,与“二次混改”相比,此前的混改或更多体现在混资本层面以及硬实力方面的联合,包括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变等,但显然,“二次混改”将更加侧重于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即以“改机制”为核心,从混改涉及的领域、层级、环节等众多方面,呈现出更深度、更广度的特征,而改机制则主要在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机制两方面发力,其中,治理机制是基础,市场化机制是关键。
针对此次上海提出的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二次混改”,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对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决定性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解释称,于国企而言,此前的混改可能更多是具有探索性的意义,改革的步子迈得相对较小。而通过“二次混改”,可以在总结前期混改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能够拿出来转让的股权也会更多,而更大持股比例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这无疑将有助于吸引优质战略投资者的加入,从而推动混改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让改革真正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