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据《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消息,2019年至2021年,云南省将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28亿元,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新闻发布会现场)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特别是围绕发展八大产业、五网建设,以及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展相关产业的需要,劳动者对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泛、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指出,面对日益凸显的问题矛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成为云南省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实施方案》也应运而生。
据介绍,《实施方案》于7月30日正式印发,重点从目标任务、明确培训对象范围、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部分,提出22条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举措。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石丽康)
“此次《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并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突出了对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的支持。”石丽康表示,《实施方案》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以及云南省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性培训政策范围。
(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宣程)
如何激发培训主体的积极性呢?云南省就业局局长宣程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实施方案》突出了对企业主体、职业院校以及民办培训机构举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补助和扶持。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通过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在院校内部分配中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等措施进行激励;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
“在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方面,《实施方案》也有更为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对于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石丽康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云南省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而对于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则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此外,《实施方案》还规定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同时,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电工、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
据悉,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就业的一个总体判断就是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好于预期。截至6月底,云南省完成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189.33万人次,完成全年培训300万人次目标的63.11%。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74.17万人次,完成全年培训贫困劳动力70万人次目标的105.96%。贫困劳动力技能性培训22.30万人次,完成全年技能型培训贫困劳动力20万人次目标的111.50%。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99万人,同比增加5.9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50万人)的66%;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3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13万人)的72.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数(11.5万人)的63.7%。(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