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的定义
“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第一个以政府机构(海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企业凭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或者汇总征税,即可实现担保放行或者先放行后缴税。2018年11月1日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的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类担保的改革试点,为企业提供海关税收担保增加了一种新的路径选择。
“关税保证保险”的适用情形和适用企业
一般情况下,除失信企业外的进出口企业,均可凭保险机构开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办理海关税款担保业务。
“关税保证保险”的办理流程
1.获取保单:企业在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前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与保险公司签署《关税保证保险单》,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率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额度。
2.海关备案:保险公司传输保单电子数据至直属海关关税部门,直属海关关税部门审批备案,在海关系统生成“关税总担保”担保物备案编号。一份关税保证保险在属地海关备案,可选择在全国海关通办汇总征税、纳税期限、征税要素三类税款担保业务。
3.货物通关:企业选择办理汇总征税或纳税期限担保通关的,在报关单申报界面选取担保备案号;选择办理征税要素担保或者特定海关业务担保的,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征税要素担保备案”模块提交担保事务备案申请,海关核批同意后再选取担保备案编号。系统成功核扣担保额度或海关核注担保事务后,满足放行条件的报关单即可担保放行。
“关税保证保险”的优势
在“关税保证保险”之前,企业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往往通过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办理。企业提供保证金或向银行申请保函,往往需要缴纳较多自有资金且占用授信额度,同时银行对企业的授信条件要求也较高。
相比之下,“关税保证保险”担保成本较低。相对于银行要求的现金流保证或者资金抵押,企业获取“关税保证保险”一般无需在保险公司缴存一定比例的资金或者抵押相应财产,占用资金成本和担保成本较低,可使企业提高资金流转速度。
同时,“关税保证保险”还具有办理门槛低、出单快的优势,除失信企业外,各种规模、类型的企业均可办理,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信贷难度,可惠及更多、更广的企业,尤其是融资压力大、对通关时效要求较高、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的中小企业。“关税保证保险”业务从保单业务的申请到开立保单,较银行更简便,且部分保险公司已上线“单一窗口”在线投保,办保时效更高。
此外,“关税保证保险”用于担保放行,报关手续简化,可有效避免支付账户资金调度等问题造成的货物滞压,缩短货物通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