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发展报报道,2024年7月2日,老挝总理发布第83号决议,关于任命特别工作组深入研究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问题。
第一条:任命特别工作组深入研究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问题,组成人员包括:
1)中央政治局委员、老挝国家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贡乔·赛宋康,为组长;2)老挝国家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吉乔·占塔布里,为副组长,常务;3)老挝工贸部副部长本腾·端沙万,为副组长;4)老挝农林部副部长吉乔·邢纳翁,为副组长;5)老挝央行副行长瓦塔纳·达拉龙,为副组长;6)老挝计划投资部国家统计中心主任潘沙丽·苏萨瓦,为组员;7)老挝国家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经济政策研究所主任乌沙婉·天帖翁萨,为组员;8)老挝总理府办公厅综合研究部主任,为组员;9)老挝总理府办公厅秘书处主任,为组员;10)老挝计划投资部开发和培训研究所所长西缇路·拉萨蓬,为组员;11)老挝国家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拉达婉·宋维莱,为组员;12)老挝国家经济社会科学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锦那兰·蓬玛翁,为组员;13)老挝央行银行机构主任,为组员;14)老挝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为组员;15)老挝工贸部内贸司司长,为组员;16)老挝农林部农林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为组员;
第二条:深入研究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问题特别工作组权力职责如下:-指导研究确定解决物价和通货膨胀率高问题的措施-协调调查,收集利益相关者的真实信息,召开会议,组织研讨会,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必要的措施-研究成果汇总、实施情况监测和评估,定期向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特别工作小组和政府会议报告-必要时有权任命技术委员会或单位、秘书处协助工作-履行指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各部委、同级单位、研究机构、各相关方及小组成员均应知晓并严格有效地执行本决议。第四条:本决议取代2023年3月17日发布的第44号决议,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站编辑图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