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从严把好生猪及产品流通的最后一关,有效切断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链,防止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等有关规定,经勐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停全县生猪调运、猪肉及其制品、猪肉冻品流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严禁任何生猪、猪肉及其制品、猪肉冻品调入调出我县。
02
县内所有生猪调运、肥猪出栏,必须做调运、出栏前检测,生猪调运、肥猪出栏、肉品销售凭有效检疫证明流通。
03
即日起,各乡(镇)、农场社区、村组设置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堵卡点,严查经营性流通的生猪、猪肉及其制品、猪肉冻品,经查无县内有效检疫证明的一律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04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
勐腊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0691—8121446。
勐腊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来源:
勐腊县人民政府
编辑:刘艳华
审核:李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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