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受理审查程序》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十二五”煤炭经营资格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2〕38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西双版纳磨憨泰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申请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事宜给予受理,现予公示。
自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6月15日—6月25日)。若对西双版纳磨憨泰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申办煤炭经营资格证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业管理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春信
联系电话:0691—8813216
磨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