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关于加强镇内居住人员及车辆管理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镇内居住人员管理,确实做到辖区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加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最大限度降低重点人群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特对本辖区内居住人员、车辆进行有效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磨憨辖区内居住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请磨憨辖区内户籍为勐腊县以外的流动外来人员,到达暂住地后五天之内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暂住人口登记。
办理暂住登记材料:
1.暂住地村委会或社区暂住证明;
2.身份证;
3.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公司开据的证明;
4.办理暂住登记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60岁以下。
三、请辖区内未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的车辆及时到交管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四、请辖区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群众及时将违禁物品上交至辖区派出所。
五、请辖区各租房业主,近期内到辖区派出所报备。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磨憨镇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2021年7月6日
来源︱磨憨镇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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