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8月10日,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九号通告,要求全面加强来(返)我州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9号
关于加强来(返)我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谨慎安排出行。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确需前往的,出行前利用“云南健康码”等小程序,查看目的地风险提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二、主动进行申报。近期凡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我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或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违反规定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
三、严密网格管理。各社区(村)要全面排查掌握网格内的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我州人员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按要求和程序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做好此类人员的追踪管理。对于网格出现管理失控地区,一律严肃追责。
四、严格集中隔离。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确诊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自离开当地时间计算,已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规范健康监测。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已满14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关注健康状况。近期来(返)我州人员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从严就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出现第六条所列症状的患者,要将患者及时闭环转运至各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或设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八、严管公共场所。全州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学校、景区景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影院、网吧、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实行扫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并做好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排队一米线、严格场所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九、严管公共交通。长短途营运车辆、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扫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十、筑牢疫情防线。广大群众要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了解、掌握已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进入我州且未如实报备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景洪市指挥部办公室:0691-3069907,3069908
勐海县指挥部办公室:0691-5125766,5127068
勐腊县指挥部办公室:0691-8120173,8120920
西双版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