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讯】仰光省消息,7月9日,仰光西部县区法院发布通令,责令被以损害国家清誉罪控告的在逃僧人吴瑞亚图,在一个月时间内前去自首。
目前,西部县区法院已经审理完原告方的9名证人,依据刑法第87/88条例发布了自首通令。
西部县区法院的宣传部负责人吴敏丹表示,因为现在发布了通令,因此警方需要在一个月内,前往吴瑞亚图修行的寺庙,民众聚集的地方粘贴通令函件。如果一个月时间内,吴瑞亚图还是没有前去自首,法院将宣布把他列为逃犯,继续处理该案件。发布该通令,意思就是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让他自己来自首。
此前,在仰光和丹老举办的修改59(F)条例的演讲大会上,吴瑞亚图公然使用低俗的词语,侮辱当今政府和国务资政昂山素季,把当今政府比作强盗,说昂山素季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缅甸僧人公开辱骂政府和昂山素季,言辞不堪入耳》。之后,西部县区法院的吴散敏按照总统府直接下达的指令,作为原告,以损害国家清誉罪,对吴瑞亚图进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