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概况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磨憨概况 > 通知公告 >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号(关于公布《区域全面经济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1/21 11:01:50    来源:海关总署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22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实施。《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韩国。《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韩国特别货物清单》(见附件1)。

  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第八条所述原产地证书格式增加原产地证书续页格式(见附件2)。原产地证书所载内容无法在首页内完整列明的,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可通过续页补充列明。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出口至韩国特别货物清单.doc

       2.原产地证书续页格式.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pdf

上一篇: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下一篇: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