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规〔2022〕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募投管退行为,执行统一的政策制度,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明确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运行,规范了基金资金来源、基金设立、机构职责、投资运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6章,共30条
第一章总则(6条)。主要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基金管理主体、资金来源、投资原则和范围等原则性问题。
第二章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3条)。主要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组织形式、设立要点和政策红线。
第三章机构职责(6条)。主要厘清相关各方职责边界,明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金控集团和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职责。
第四章投资运作(7条)。重点从规范管理的角度,明确基金投资方式、管理人条件、存续期限、退出途径、合伙协议要素和提前退出条件等内容。
第五章管理监督(7条)。主要包括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托管银行选择、审计监督部门、绩效考核和处罚等。
第六章附则(1条)。明确了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