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制度性改革创新。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云南省、福建省列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2021年2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云南省完成试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在全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2021年3月,在全省有关部门及市场主体共同配合下,云南省市场准入效能2021年试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试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出了全省各州(市)及县(市、区)的市场准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021年4月26日,相关工作成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获得与会专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高度评价。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来文《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的函》,对云南试点工作给予表扬,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试点省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评估工作流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定期组织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
2022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工作要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进行了多轮沟通汇报,在2021年试评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云南试点版),开发了“效能评估小程序”。为落实国家试点安排,做好2022年试评估工作,3月11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培训会,云南省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正式启动。会议以视频形式通报云南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阶段性成果,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进行讲解,并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解释,专题安排部署2022年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并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和填报要求进行了讲解,对填报程序的使用要求进行了说明。全省各州(市)、县(区)发展改革系统体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以及云南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同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好区域内效能评估工作,按照指标体系的评价要求,客观真实的填报数据,并以评估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高质量贯彻落实。
培训结束后,2022年全省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