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万象时报发布最新消息,对老挝商品出口欧盟市场的适用于欧盟普惠制(GSP) 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图】2020 年,老挝对欧盟的出口总额中有近 80% (约 2.82 亿美元)
EBA优惠贸易政策能够为老挝的出口贸易商提供大量的出口选择。欧盟的关税税率普遍较低,老挝的商品大部分都有巨大的出口潜力,适用于零税率关税。2020年,老挝向欧盟出口商品的总价值为3.51亿美元。老挝贸易商向欧盟市场出口商品的三种关税制度:
1) 根据欧盟 EBA 计划免税出口:欧盟 EBA 计划为从老挝到欧盟的所有产品(武器和弹药除外)提供免关税准入。目前有 46 个不发达国家受益于欧盟 EBA 计划。2020 年,老挝对欧盟的出口总额中有近 80% (约 2.82 亿美元)是根据 EBA 计划出口的,即这些商品免税出口到欧盟。出口涵盖 10 个 HS 部分的货物。这意味着这些出口商遵守欧盟 EBA 计划下出口所需的技术和监管要求,就能够申请免税优惠。
2) 最惠国免税制度下的出口:最惠国关税是世贸组织成员(包括欧盟)对其贸易伙伴的进口征收的关税,除非有提供较低关税税率的优惠贸易协定,或单边授予关税优惠。
虽然 WTO 成员在其市场准入时间表中确定指明他们可能收取的最高关税税率,因此不能降低更多,但他们可以申请更低的“适用”税率,也有可机会将税率降至零。
例如,欧盟有 211 个贸易伙伴受益于其最惠国关税待遇。大约 30% 进口到欧盟的产品适用最惠国关税零税率。具有许多高出口潜力的老挝产品,例如:咖啡、紫胶、天然树胶、树脂和香脂、钻石、电视摄像机等,受益于欧盟市场上的最惠国免税待遇。
2020 年,老挝有 15% 的出口总额(价值 5400 万美元)是在最惠国免税的基础上出口的,涵盖 14 个部门的产品。对于这些产品,没有要求也没有必要提供 EBA 优惠,因为它们已经受益于免税准入。尽管不征收关税,但势必会和其他出口这些产品的欧盟贸易伙伴进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