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概况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磨憨概况 > 通知公告 > 全文

云南省两部门出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为135.31万户小

作者:    发布日期:2022/4/1 11:58:12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按照国家规定高限,按50%的幅度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预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今年将为我省135.31万户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政策原文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4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减征相关税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上一篇: 四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华侨华人生活!
下一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