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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局(

作者: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    发布日期:2022/4/7 22:44:12    来源:勐腊县委宣传部 勐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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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引进照相服务机构入驻实体政务大厅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以最优服务、最低价格普惠群众。经研究决定,诚邀具有资质的照相服务机构入驻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实体政务大厅开展照相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主营照相业务满2年以上。

2.摄影师具有2年以上的摄影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3.入驻人员接受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要求态度好,服务优,价格廉。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违反政务服务管理规定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入驻方式

采取现场入驻的方式。本着便民利企原则,实体政务大厅计划引进1家照相服务机构,并对入驻企业收取场水电费用2400元/年(用于分摊实体政务大厅水电费开支)。


三、入驻流程

(一)发布公告。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勐腊县政务服务窗口)、勐腊县人民政府网、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勐腊发布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

(二)自主报名。照相服务机构可根据本公告内容,对照入驻条件提出申请,并按“报名所需资料”提交相关资料。

(三)组织评选。试验区行政审批局成立评选小组,根据从业人员经验、收费标准、服务信誉等情况,组织对报名入驻的照相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

(四)服务机构入驻。确定入驻的照相服务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与试验区行政审批局签署服务协议即可入驻,本次服务期限定为2年。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 2022年4月20日

(三)报名地点:勐腊县行政中心菩提路1号,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行政审批科(审批室四)

(四)咨询方式:依坎为,13759295457,0691-8134881。

(五)报名所需资料:1.入驻实体政务大厅照相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附件1);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入驻实体政务大厅照相收费标准(附件2)。


六、服务要求

1.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照相服务机构提供工作场所开展相关业务;入驻机构须自备相关业务设备,保证业务能正常开展;

2.入驻机构可自行按需聘请工作人员,并承担入驻期间照相业务所涉及使用的相纸、材料运输、设备购置及维修保养、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服装等费用。

3.入驻机构须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如有乱收费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入驻资格。

4.入驻机构须有相对固定的入驻服务工作人员1人以上,并报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执行统一管理,工作时间不得存在空岗和无法开展工作等情况。

5.入驻机构不得将入驻资格转租(转让)他人经营,不得经营饮料饮品、小商品、代办等与照相无关的业务,如经核实存在开展其他业务情况的,立即取消入驻资格。

6.入驻机构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齐全相关证照资料方可进场经营。

7.入驻机构作为实体政务大厅照相窗口,纳入实体政务大厅统一管理,须遵守实体政务大厅相关管理制度,统一佩戴工作证,向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水电费支付方式按年度缴纳,并在签定合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缴清。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局

                    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6 日



1.入驻实体政务大厅照相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

20220407224504_4080


2.入驻实体政务大厅照相收费标准

20220407224517_8755




来源: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勐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监制:玉   旺

责编:黄俊、甲军

编辑:刘艳华

审核:龙斯、赶四、胡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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