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35号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鉴于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控人员流动。积极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自2022年4月17日起,离开勐腊县域和乡(镇)间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离县卡点(磨憨火车站、勐腊火车站、勐仑卡点、易武倮德卡点)和出入乡(镇)卡点“三扫、三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平安版纳码),做好个人防护方可通行。勐伴镇人员流动按照属地指挥部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二、全面加强常态化防控。宗教场所、酒店宾馆、客运站、景区景点、学校、医院、银行、商超、农(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每人必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和平安版纳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发热病人核酸检测和留观等闭环管理措施。
三、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严管严控聚餐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暂停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民间民俗等活动。
四、全面排查涉疫风险人员。近14天内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生产队)报备,特别是2022年4月3日以来,有勐伴旅居史的人员要向所在村(社区、生产队)报备,并就近开展3天2次核酸检测,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五、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倡导非必要不流动、不外出,出行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主动关注疫情动态,密切关注官方途径防控政策,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头痛、流涕、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等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和非法出入境人员,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生产队)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及“三非”人员,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0691—8120900、0691—8120920
勐腊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勐腊镇 0691—8122565
勐捧镇 0691—8831813
勐仑镇 0691—8715092
勐满镇 0691—8851001
关累镇 0691—8788021
勐伴镇 0691—8871002
易武镇 0691—8745414
磨憨镇 0691—8815348
象明彝族乡 0691—8748009
瑶区瑶族乡 0691—8879137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监制:玉 旺
责编:黄 俊、甲 军
编辑:刘 航
审核:龙 斯、胡荣杰、李非洲、赶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