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76号
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32号)等制度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拟确定中国农业银行等40家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等55家机构分别为 2021-2023年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1日。
联系电话:010-68552098,68552268,6855223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
邮 编: 100820。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
2.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候选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