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
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切实发挥好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前哨”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有效证明,对预进入医疗机构人员无48小时核酸检测有效证明人员做如下处置:
一、急危重症患者和有“十大症状”患者进入缓冲区(绿色通道)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处置,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二、门诊患者及陪护,如有就医需求,不愿等待核酸结果的,医疗机构需为其同时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进入院内。
三、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安排住院。
四、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按之前相关规定执行。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5日
来源: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监制:玉 旺
责编:黄 俊、甲 军
编辑: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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