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作为中南半岛唯一的内陆国家,具有比较突出的地缘优势,是我国面向东盟实施互联互通战略和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阵地之一,又是中国提倡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是重要的战略支点。但同时,老挝在外商投资准入、外汇使用等方面存在限制性规定,外商投资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本文结合老挝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规定和老挝对不同实体企业的要求,提示投资者在老挝进行投资时应结合自身商业目的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并建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准确把握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关注投资风险,采取尽职调查、购买保险等方式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一、老挝投资的优势2021年第四季度,老挝的外商直接投资增加了2.0809亿美元 [1]。中国为老挝外商投资额最大的国家。老挝作为中南半岛国家中唯一的内陆国家,与中国、越南、泰国、缅甸和柬埔寨接壤,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特殊的地理位置为老挝经济后续发展提供了推动力。
政治层面老挝人民革命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内唯一的政党,所以老挝国内政局相当稳定。
法律层面老挝政府虽然整体法治环境较为薄弱,但是持续积极发展本国的立法体系,且
对外国直接投资政策较为宽松,为吸引外资制定了比较优惠的投资税收条件,并且在2016年修改了2009年颁布的
《投资促进法》(Law on Investment Promotion),新增32条新的条款,修改了54个原有条款,增加了更多的透明度,引入了同等适用于国内外投资者的统一商业登记要求和税收激励,有利于促进外国投资,对外国投资者起到了“定心丸”般的保障作用,同时,也给予了外商更宽松、更安全的投资贸易环境。
经济层面老挝近年吸引外资能力逐年上升。根据UNCTAD的统计,老挝FDI从2016年57亿美元上涨到2019年的100亿美元,其中2019年中有10.7亿美元的FDI来自中国 。

国际贸易协定方面老挝于1997年加入东盟,
2013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故享有进入东南亚市场的优惠待遇,并参与国际贸易。此外,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正式对老挝生效,便利RCEP成员国外商投资的同时为RCEP成员国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措施,有利于老挝吸引外商投资。

但是总体而言,根据UNCTAD的统计,
老挝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总量不多,截至2021年年底,老挝与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柬埔寨(未生效)、中国、古巴、丹麦、法国、德国、日本、大韩民国、科威特、马来西亚(未生效)、蒙古、缅甸、荷兰、巴基斯坦、俄罗斯联邦、新加坡、瑞典、瑞士、泰国、英国和越南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
(来源:贸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