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64号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景洪主城区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9日在景洪市主城区开展第四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08:00至18:00。
二、采样对象
景洪市主城区所有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实施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对景洪市城区进行静默管理,对出入景洪市城区的通道实施交通管控,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除消防急救、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车辆外,其他车辆暂停入景,恢复通行时间待另行通知。
(二)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网格通知分时有序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采样,酒店旅客、住客按照酒店通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前往就近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攀谈、不聚集,确保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核酸检测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
(四)核酸检测期间,景洪市主城区所有网吧、影院、KTV、酒吧、洗浴中心、足疗店、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线下培训机构和烧烤摊、流动摊点等店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一律暂停提供堂食服务,鼓励使用网络订餐、外卖配送等方式。
(五)核酸检测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相关辖区。滞留旅客需返程的,按照《关于滞留宾馆酒店客栈人员返程有关事宜的通告》(第63号)之规定,旅客入住的宾馆、酒店、客栈7天内没有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5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健康码绿码,且无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症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审批可有序离开。有外出就医等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需由所在村(社区)核实情况后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对拒不配合、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如在景洪市所有卡点查验时一经发现无《景洪市全员核酸检测记录卡》的,视为故意不参加,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
(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生活保障、值班值守等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并按时到所在社区(村)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后期管控措施将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调整。
咨询电话:
0691—2192681、0691—2192683
0691—3069907、0691—3069908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