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腊县委 勐腊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43号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勐腊县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勐腊县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2:00。
二、采样对象
勐腊县城区全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员、外籍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一)自2022年10月12日0:00—24:00,对出入勐腊县城区的通道实施交通管控,除消防急救、紧急公务、应急保障等车辆和人员外,其余车辆和人员不出不进。后期管控措施将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调整。
(二)实施区域核酸采样期间,对勐腊县城区交通实施管控,区域内人员除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外非必要不离开住所。除生活物资运送、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垃圾清运、外卖配送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城内流动。
(三)实施区域核酸采样期间,除医院等特殊公共服务机构外,辖区所有农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餐饮服务、流动摊点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商场超市停止线下营业,可提供线上订购配送。
(四)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网格通知分时有序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采样,酒店旅客、住客按照酒店通知,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前往就近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确保核酸采样,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五)核酸采样期间,请广大居民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不攀谈、不聚集。完成核酸采样后,按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开核酸采样点,不驻足逗留。
(六)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核酸检测给广大居民带来的不便,望给予理解支持!
咨询电话:8120900、8120920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监制:玉 旺
责编:黄 俊、甲 军
编辑:刘 航
审核:龙 斯、赶 四、胡荣杰、李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