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70号
关于开展勐海县主城区
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的目标要求,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经勐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24日在勐海县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08:00时至14:00时进行集中采样。
二、采样对象
勐海县主城区所有人员。
三、采样地点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按照通知时间,主动参加、相互告知,配合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所有人员须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做到应检尽检。
(二)采样期间,请您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攀谈、不聚集。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工作。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须提前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登记。
(四)采样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
(五)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勐海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原则上不能离开勐海辖区;确需离开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的方式离县;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待主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离县。
(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勐海县主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一览表
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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