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91号
关于1例外地入景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12日,景洪市对入州人员开展“落地检”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男,66岁,系外地入景人员,暂住于景洪玖怡居精品酒店。
活动轨迹:11月11日08:06乘C384/C381次列车前往西双版纳;12:04到达西双版纳站;12:12在火车站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核酸;12:17乘车(车牌号:云KR8988)前往玖怡居精品酒店;12:38到达玖怡居精品酒店入住;13:35至15:19在万丰川菜馆用餐后返回酒店;16:49离开玖怡居精品酒店步行前往上影广场和力超市;17:21至17:34到上影广场和力超市购物;17:56步行返回酒店后未再外出。
二、健康提示
目前,疫情处置各项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积极配合做好5天居家健康监测和5天5次核酸检测措施(间隔24小时),拒不遵守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市区范围内暂缓举办人员聚集类活动或会议,请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配合扫码亮码、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
0691-3069907(24小时)
0691-3069908(24小时)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