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7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告
为方便居民看病就医,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就医需求,优化医疗救治流程,自2022年12月17日0时起,对进入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人员,除住院部根据各医疗机构具体要求查验外,其他区域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
西双版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西双版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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