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支持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省直部门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支持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
发展试点省直部门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精神,加快推进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出台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倒排时间进度,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地落实,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报送省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检查和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