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通知,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部本级办理的24个事项的89件次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等问题。
《通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等,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明、专业人员技能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死亡证明、录用通知、调令、聘用合同等。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不断改进优化服务,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链接:《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