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云南省交易团展位分配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交易团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入审核、评分、展位预分配等程序。
现公示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预分配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黄加乐0871-63218986
监督电话:0871-63133109
附件: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预分配公示
广交会云南交易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