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5.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65.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30万元,持平上年预算,主要用于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调老挝、泰国等口岸贸易通关便利等事宜。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未安排购置费,运行费80万元,持平上年预算,由于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远离州府,所安排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5.3万元,比上年预算190万元减少24.7万元,下降13%,由于磨憨经济开发区处于云南勐腊(磨憨)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国磨憨老挝磨丁经济合作区,国家、省、州及老挝、泰国等到磨憨考察、调研频繁,所安排经费主要用于餐费支出。 。
附表:西双版纳州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
|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