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为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强化环境监督,依据《行政许可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鑫龙加工厂薏仁米加工建设项目作审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如公众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持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即: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9日)以信函(时间以寄达邮戳为准)、传真、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691-8811136 ,传真:0691-8811136
地址:磨憨经济开发区行政办公区202室 邮编:666308
磨憨经济开发区安监建设环保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