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烈士纪念设施核定有关程序和标准,对景洪市、勐海县申报州级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了评定工作。经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拟评定景洪市勐龙烈士陵园、勐海县勐混烈士陵园为西双版纳州州级烈士纪念设施。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6日,不含周末)。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我们将在复审后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691-2196197(传真)。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9号。
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