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的工作部署,更好地发挥电商对消费的拉动促进作用,云南省商务厅联合抖音集团在“2024云南网上年货节”期间,发放第一期“彩云电商消费券”。现将消费券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和核销期限
第一期“彩云电商消费券”从2024年1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先领先得,消费券领取当日即时生效,核销期限为2天(48小时)。
领取后逾期不消费的资金自动收回至总资金池中循环发放,发放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上午10时。
二、活动范围和领取规则
全国消费者可领券使用。消费者在抖音平台搜索“彩云电商消费券”关键词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每个抖音用户每期可领取“满100减10、满200减25、满300减40”三个额度的消费券各一张。
三、使用规则
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者通过消费券领取页面的“立即使用”按钮前往可使用该券的商品集合页选择可用券商品,也可在相关短视频、直播间链接,根据视频内容引导、达人口播提示和平台购物车引导位置,领券并下单优惠产品。
四、服务响应
(一)抖音商城消费者服务、投诉电话:950515(7×24小时)。
(二)业务咨询电话:0871-63210213(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
五、规范要求
(一)参加本次消费券发放的企业(单位)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券按照相关核销规则使用,且在商家自主让利折扣活动的基础上正常使用,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二)电商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不可用于充值,不能拆单使用;严禁企业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彩云电商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