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云厅字〔2022〕15号)要求,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程序开展2024年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形成了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7天,即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复核申请书面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及传真:0871-63119721,0871-63113251(传真)
附件:2024年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初评结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