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经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恢复餐饮堂食通告如下:
一、勐拉地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含餐馆、餐吧、早餐店、夜宵店等),在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即日起可有序恢复堂食。
二、餐饮企业和商户要保持公共区域室内通风、环境整洁,公共区域及餐饮用具要进行定时消毒,公共区域每天定时消毒不低于3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要备好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
三、餐饮企业和商户要对入店的消费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卫生局:15969160128。
四、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提高员工卫生防护意识,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消毒。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
五、餐饮企业和商户要对入店消费者采取导流措施。企业和商户要根据餐桌座位数量核减一半提供餐饮服务,入店的消费者要隔座就餐、隔桌就餐,减少人员扎堆。
六、商务、税务、卫生等部门负责做好餐饮企业和商户的服务监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执行防控规定的餐饮企业和商户,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监督举报电话:15697015768/13099639317。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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