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拟对2025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事项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5时。
二、地点
明都大酒店三楼二号多功能厅(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06号)。
三、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要点(见附件1)
四、云南省公办本科高校2020—2022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结论(见附件2)
五、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旁听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代表(13名):
王乙青 管理人员
王兰英 教师
王宏宁 学生
刘志鹏 学生
齐转风 管理人员
杜艳梅 职员
李联鹏 职员
张黎琴 职员
罗一月 教师
罗姚骏 学生
周丽梅 管理人员
韩元丁 学生
葛丽娜 自由职业
2.公办高校代表(4名):
陈克清 云南大学副校长
吴红明 昆明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杨 斌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 明 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
3.专家、学者(2名):
周永华 云南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
杨 晶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所长、研究员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傅永寿 省人大代表、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院长
郝淑美 省政协委员、云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4名):
崔 敏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普见寒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副处长
潘 杉 云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三级主任科员
耿春光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二)听证人(7名)
郭金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德荣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何茜华 云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杜 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处处长
杨 玲 云南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处长
张永青 云南省财政厅科教文化处处长
刘 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成本处副处长
(三)旁听人(2名)
孟 浩 学生
龚 琦 学生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并填写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建议征集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fgwjgsfc@yn.gov.cn)。意见和建议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24时。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要点
2.云南省公办本科高校2020—2022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结论
3.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建议征集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