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概况
联系我们
中-老信息网 磨憨 中-老{云南勐腊}磨憨磨丁经济信息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子商贸城
电话:13578111921
传真:15936500118
联系人:段成生 凌灵
邮箱:547776269@qq.com
网址:http://www.zgmh.net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嘎栋老街信息资询
赶摆招商13035985198普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磨憨概况 > 通知公告 > 全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8号(关于防止加纳等国家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2/12 10:21:03    来源:海关总署
分享到: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8号(关于防止加纳等国家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

公告〔2025〕18号

  近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发布信息,确认加纳、刚果(金)、坦桑尼亚发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上述国家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牛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上述国家的牛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上述国家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上述国家的牛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1月2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加纳等国家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加纳等国家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传入我国的公告.pdf

上一篇: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铁集团等9单位印发 《关于增开银发旅游列车 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的 行动计划》的
下一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文章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以及立场。“信息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站”发布,可与“本网站客户微信号wxid_y4scjxy7h8il22”联系,本公众号可立即将其撤除。
扫一扫

扫一扫
老挝入境信息服务

服务热线
135781119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