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吸引更多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面向西双版纳州内留学回国人员开展2025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
1.中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20年之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函。需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海外无工作并已全职回国到岗工作,并提供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和电话、联系电话。
(二)申请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的PDF版)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各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申报工作。请于2025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咨询电话:0691-2130953
四其他事项
不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报州级创业支持项目: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以享受实际利率为LPR+53BPs(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主体属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详情咨询:
景洪市0691-2565680,
勐海县0691-5121931,
勐腊县0691-8122192。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详情咨询:
景洪市0691-2565680,
勐海县0691-5121931,
勐腊县0691-8122192。
(三)“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
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可以享受利率为LPR±20BP(LPR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的贷款政策。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详情咨询:
景洪市0691-2565680,
勐海县0691-5121931,
勐腊县0691-8122192。
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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