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关于对连续六个月不用电用户
予以销户终止供电的公告
尊敬的用户:
勐腊供电局在日常用电管理中,发现104户用电户长期未产生电量且无法联系上原有用电主体。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规定,为了提升用电效率及保障用电公共安全,勐腊供电局将在2025年6月1日至30日期间进行销户公示(具体销户信息详见明细表),2025年7月1日至4日间进行系统销户处理。如销户明细中的用户仍有用电需求,请在2025年06月29日前主动与供电部门联系保留用电户号。
销户客户账户中仍有电费余额或预付电费的,本次清理不受影响,账户销户后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勐腊供电局办理退费手续。已经销户处理的用户如需再用电时,可重新向勐腊供电局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申请。
若有任何疑问,可前往属地供电所营业大厅咨询相关业务。
联系方式:
易武供电所13887939499
勐仑供电所13887935899
象明供电所13988147071
勐腊镇供电所13330488919
磨憨供电所13887937506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勐腊供电局
2025年5月31日
来源:
西双版纳发布
监制:玉 旺
责编:刘艳华
终审:斯斯龙、刘 婷
编辑:刘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