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云财规〔2025〕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7条,主要对制定目的、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资金存放方式等进行了说明。
第二章 集体决策,共3条,主要规定了开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时,采取集体决策方式及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第三章 竞争性选择,共5条,主要规定了开展定期存款时,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及操作流程、约束性要求、定期存款期限等,明确了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银行数量及存款金额设置。
第四章 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共2条,主要阐述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设置原则、基本内容。
第五章 风险防控和监督,共7条,主要强调了对资金存放银行的管理与约束事项、对公积金中心的要求、违规行为界定,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第六章 附则,共3条,主要说明《管理办法》解释权限、施行时间等。
三、主要特点
(一)突出安全性。将经营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作为参与银行基本资格条件,实行定期存款规模控制。要求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大额资金存放内部控制管理,科学预测现金流量,选择大额资金存放银行应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充分评估资金存放银行经营状况,防控资金安全风险。
(二)突出公平性。无论采取集体决策方式还是竞争性选择方式,都采用综合评分法选择资金存放银行。评分指标包括银行经营状况、业务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和地方经济贡献度等。明确在选择大额资金存放银行时,公积金中心均应当要求参与银行出具廉政承诺书。
(三)突出操作性。综合考虑了公积金中心资金存放实际情况,对大额资金规模不作统一界定,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兼顾效率与科学性、规范性,将竞争性选择方式和集体决策方式并存,具体评分指标和标准由各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