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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03号(关于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10/27 10:24:15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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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5〕20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10-22
【生效日期】2025-10-22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03号(关于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5〕203号

  为进一步保障内地供港禽肉和猪肉安全卫生,海关总署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在共同协商基础上,更新了《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3),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68号同步废止。

  附件:

  1.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2.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3.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2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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