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关于规范“第十届中老越三国(普洱)边境商品交易会”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
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第十届中老越三国(普洱)边境商品交易会将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在江城县举办,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的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消费环境,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
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和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依法维护公平
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各宾馆酒店、民宿、饭店、餐饮、商超、专卖店以及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要根据经营成本依法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交通运输及其他服务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江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