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推动,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决策草案调研起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依法行政。
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省直各部门要结合法定职权和重点工作实际,提前做好研究谋划和评估论证,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司法厅报送下一年度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地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