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税收票证使用,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第48号修改)及有关规定,对云南省《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统称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开具形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云南省启用出口专用税收票证(非印刷式),相应票证通过税收征管系统直接输出打印,式样见附件。同时,停止使用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印刷式)。
二、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取得出口专用税收票证。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的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6年6月29日
调整的出口专用税收票证式样.doc 解读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