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和压降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部分事故高发路段实施道路移动测速执法管理。相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公示启用时间
(一)公示日期。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启用时间:2026年8月1日0时正式启用。
二、测速管理路段
(一)国道(G219)喀东线K8245-K8250段(嘎洒街道雅居乐路段至嘎洒环岛路段),全段限速: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60km/h。
(二)国道(G219)喀东线K8283-K8295段(勐罕镇景兴搅拌站路段至曼桂村路段),全段限速: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60km/h。
(三)国道(G219)喀东线K8300-K8306段(勐罕镇曼迈桑康风景区路段至曼景村路段),全段限速: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60km/h。
(四)省道(S225)嘎勐线K1-K21段(嘎洒街道曼醒村路口至叭罕黄村路段),全路段限速: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60km/h。
(五)省道(S225)嘎勐线K30-K50段(东风镇曼老完小路段至勐龙镇曼秀村路段),全路段限速:小型汽车、大中型汽车60km/h。
三、主要抓拍行为
在上述公告路段使用移动式测速设备对各类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流动测速及抓拍,采集的违法数据将作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的依据。
四、相关规定提示
本次启用的移动测速执法取证设备由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强制检定和法定标定,所有测速点位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标准设置。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执法取证、现场拦查、处罚流程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691-2122215。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线规定车速行驶,行车途中注意关注道路通行提示及测速警示标识,主动配合路面执法交警工作,共同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07月17日